對於陳水扁一手主導的公投,藍營全力狙擊,從立法到投票,頻頻設置障礙。在公投立法問題上,藍營先是口頭同意、技術阻撓;在「三二○」總統選舉日舉行公投,藍營更是公開呼籲台人杯葛。
去年六月,在美國表態反對台灣舉辦公投之後,民意調查顯示,仍有高達百分五十九的受訪者支持公投立法,反對的只有百分二十八。綠營更藉機攻擊,藍營反公投就是反民主、反改革。迫於民意及大選的壓力,藍營從拒絕公投立法,轉為主導立法,利用國親聯盟在立法院的多數優勢,將統獨議題,即國旗、國號的變更,排斥在公投議題之外。
但陳水扁宣布「三二○」公投題目後,藍營又發起杯葛行動。台北市長馬英九指摘,陳水扁逕自舉辦違法的公投,就像「現行犯」,不等判刑,人人都知道是違法的。
受制於藍營縣市長的杯葛及行政院的壓力,中央選舉委會對公投的細節規定,多次翻盤。先是禁止總統及公投分開領票、投票,最後仍要同意;投錯票的總統選舉票是否有效,也經歷了有效、無效,再修改為有效,最後確定為無效,非常曲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