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將諮詢《新資本協定》

金管局將諮詢《新資本協定》

【本報訊】銀行監管機構按銀行不同類別資產而指定不同的風險權數。金管局總裁任志剛昨在每周專欄《觀點》內指出,本港《銀行業條例》載明的法定最低資本充足比率是8%,但為審慎起見,金管局規定所有在港註冊成立的銀行,必須達到最少10%的資本充足比率,而各銀行實際資本充足比率較金管局所定為高。任志剛說,目前本港註冊銀行平均資本充足比率為15.4%。
現代銀行業愈漸全球化,國際間已定出計算資本充足比率的共同標準,制訂標準的組織就是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該委員會正研究《新資本協定》(BaselII)。新協定較原協定複雜得多,其中一項重大改善就是銀行要為較大範圍的風險(即現時信貸及市場風險之上,再加業務運作、利率及其他風險)持有資本。
任志剛指出,香港作為重要的國際銀行中心,有必要為《新資本協定》作好配合。該局計劃依照其他主要銀行中心的進程時間表,在06年底前完成落實機制。該協定已得到銀行界初步支持。未來3年內,金管局會與業界緊密合作,有關執行計劃正在草擬階段,將涉及重大法例修改,故快將諮詢各界意見,共謀如何落實具體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