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天水圍香島中學中三男生,涉嫌二月十六日在天頌苑商場與一幫疑有黑社會背景青年發生爭執時,用鉸剪刺傷對方一名青年背部,該學生昨在屯門法院承認襲擊傷人罪,求情表示遭社團威嚇,擔心人身安全,出於自衞才犯案。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三月三十一日,待感化報告判刑。
現年十七歲的被告姓李,香島中學中三年級學生,律師求情指出,被告於九七年由內地來港,學校成績雖屬一般,但操行良好,參加不少課外活動。學校副校長及八名老師,均替被告撰寫求情信。
律師稱被告初遇對方時,其中一名綽號「太子」的青年已向他查問有否「跟人」,並威嚇他「唔好再俾我見到你,唔係見一鑊打一鑊!」被告因此產生恐懼感。翌日,被告擔心本身安全,才將書包內美勞堂使用的鉸剪,放入褲袋作自衞。被告其實是被欺凌者,當時遭人圍毆,反抗搶回鉸剪,一時衝動及受到挑釁下才犯案。
案件編號:TWCC55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