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會協同中學英語老師梅筱怡,她從來不曾參與教師抗議活動。政府實施語文基準試後,經歷老師上試場患得患失的痛苦,令她為專業資格不受尊重而憤怒。梅筱怡很想公開對其他老師說:基準試可能會打破我們的飯碗,但不要讓它奪去當老師的自信心及尊嚴。 撰文:冼麗婷 攝影:司徒世華
我小一至中五都在瑪利諾修院中學讀書,英文成績不是最top,但根底算不錯,會考取得A級。八八年我在柏立基教育學院畢業時,英文科考第一;之後,做了十一年英文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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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歡教書,因為我喜歡接觸學生,理想化地說,希望以自己的生命影響學生的生命。其實,我教甚麼科目都不打緊,剛好英文是強項,所以就教英文。九九年我辭職跟丈夫到加拿大,但從來沒有想過放棄香港、放棄教書。
○一年,體驗加拿大生活後,我重回香港再執教鞭,也見識了香港教育制度的荒謬。政府實施教師語文基準試,在新制度下,我被劃為重新入職教師。因為沒有如期報考英文語文基準試,今年,我不可以教英文,有學生問:「做乜今年唔教我英文?」我只好說:「你問校長啦。」
真的沒想過,教了十多年英文,也要再入試場考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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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九月,我應試。英文老師考英文的心情是怎樣?好驚,驚自己會「肥佬」,尤其是寫作一卷。無論你懂得多少生字,文筆多好,不懂得解釋句式錯誤,你就會不及格,要重考。進入試場前,一些憂心忡忡的老師都在低聲說:「都係死㗎嘞,呢啲term點解釋?」
接受課堂評核後,負責評審的督學帶着迷惑表情問我為甚麼今年不教英文,我跟他說:「我不合資格」。結果,督學給我的評分是四點五分,五分是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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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通過了基準試,明年可以再教英文,但這個經歷很痛苦!難道以往的教育制度是死的嗎?以往教育學院教我們的講師水平不夠嗎?以往對我們的審核出了問題嗎?
我很想講:政府教育政策多變,老師、校長無可奈何,但請不要拿學生作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