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寫、五個星期二 - 古德明

縮寫、五個星期二 - 古德明

小時候,聽老師說I've、we'd之類縮略法只用於口語,作文則紀述口語以外必須寫Ihave、wehad/would等。為甚麼現時的教科書即使非口語也常用縮寫?是我以前的老師錯了嗎?
讀者那位老師沒有錯。嚴肅的文字,的確不應用I've之類縮寫;口語以外,這些縮寫只合用於隨便的寫作,例如給熟朋友的信。香港有些人連求職信都用I've這種縮寫,看來很不認真。我不知道讀者說的是甚麼教科書,只能說那些教科書恐怕不足為法。
留意句末或逗點之前不可用I've、we'd等寫法。例如人家問Issheready?(她預備好了嗎?)你可以說Yes,sheis或Yes,sheis,Ithink(我想,她該準備好了),不得說Yes,she's或Yes,she's,Ithink。不過,hasn't、isn't等有否定意思的縮寫,則可用於句末,例如說「她還未準備好」:No,sheisn't。
又have解作「有」而非作輔助動詞(auxiliaryverb)的時候,習慣不用縮寫;但「沒有」則可說hasn't、hadn't等,例如「我有十元」是Ihavetendollars,不是I'vetendollars;「我不名一文」則可說Ihavenotasinglecent或Ihaven'tasinglecent。
「連續五個星期二」是fiveconsecutiveTuesday還是Tuesdays?
Monday、Tuesday等是可數名詞,「連續五個星期二」當然應用複數形式的Tuesdays,例如:IsawhimonfiveconsecutiveTuesdays(我連續五個星期二都見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