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者」送一國兩制葬

「愛國者」送一國兩制葬

王希哲

出於恐懼,為了抵抗香港民主派去年七一後勢不可擋,中共從骨灰盒裏扒出了一個叫鄧小平的死人,摘出了他的幾句話,要求把這幾句話作為「最高指示」來限定香港的發展。這個最高指示據說叫作「愛國者治港」,左報社論和「護法」說,這是先主欽定的一國兩制「特定的內涵」,七百萬港人必須恭奉不誤。
在聯合國備案的,作為國家條約的《中英聯合聲明》裏,有「愛國者治港」的規定嗎?沒有!它只規定了「港人治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由當地人組成」(第三條第四款)。
在《基本法》裏,有「愛國者治港」的規定嗎?也沒有!它也只規定了「港人治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由香港永久性居民依照本法有關規定組成」(第三條)。
既然只規定了「港人治港」,那麼就港人治港;節外生枝個甚麼「愛國者治港」?全無效力!中共後悔了嗎?中共現在想把「愛國者治港」加進去嗎?可以,那就請你撕毀《聯合聲明》,撕毀《基本法》。

共產黨的輿論機器會辯解說,鄧小平是「一國兩制」的設計師,一國兩制的內涵,他說了算。那麼,這就已經是大陸式的共產黨專政的人治制度,而不是資本主義制度精髓的法治制度了。共產黨要把香港也變成人治制度,要害正是在這裏。
鄧小平是「一國兩制」的設計師?誰要他不把「愛國者治港」也「設計」進去?事實上,他當初真要把「愛國者治港」設計進去,還能有「香港資本主義制度保持不變」一說嗎?這不是疏忽,是「非不欲也,不能也」。但既然《聯合聲明》、《基本法》已經定下,二十年已經大昭天下,卻不說此公已死去經年,他便今日沒死,他不撕毀《聯合聲明》、撕毀《基本法》,他能隨心所欲地去對他的「一國兩制」加以解釋和限定嗎?辦不到了。
有了《聯合聲明》和《基本法》在手的香港人,有甚麼理由還要隨時恭聽北京那些已經死了的和還沒死的「最高領導人」的「最高指示」,承認這些隨時可以傳來的「最高指示」擁有凌駕法律的至高無上效力呢?

我們可以想像,今天中共向台灣的重大許諾之一是,一國兩制後,「台灣可以保留自己的軍隊」。那麼假使成功了,保留軍隊這一條寫進《台灣基本法》了,有一天台北忽然又聽到了北京的「最高指示」,說某「設計師」死前留下的「內涵」原來是,「台灣愛國者才可以保留自己的軍隊」,你是哭呢?還是笑呢?
在共產黨統治的一個「國」裏,有另外一種制度,資本主義自由制度。假使這種資本主義自由制度是真實的,不是虛假的的話,它就必有一種反「國」,即反共產黨統治的力量存在。如果沒有這種力量存在,或不允許它存在,這就不是資本主義自由制度了,「一國兩制」也就不存在了。

但允許它存在,而它一旦可能得到人民的支持,發展起來,甚至在選舉中獲得特區的各級直至最高行政權力,那它對共產黨統治的「一國」的威脅也就太大了,超出「一國」可以容忍的底線了。而《基本法》確定的普選又不可能無限期遲延,於是提出「愛國者治港」的口號,便成為了試圖解決這個「一國兩制」深刻的內在矛盾的藥方。
這個藥方解決矛盾了嗎?沒有,相反它更深刻化了矛盾。人們會問,同是香港合法居民,為甚麼被共產黨欽點為「愛國者」就可以「治港」,欽勾為「不愛國者」、「賣國者」就不可以「治港」了呢?這不違反資本主義法律制度的基石,也就是《基本法》第二十五條:「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嗎?
何況共產黨有甚麼權利越俎代庖為香港人欽點愛國者和不愛國者?在《聯合聲明》裏,共產黨早已向國際社會作出明白承諾:「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外,香港其他事務它一概不管,都是特區自治事務(第三條第二款)。
那麼,在香港,誰是「愛國者」,誰是「不愛國者」,屬於「外交和國防事務」嗎?中共在全世界面前,又一次自食其言。
剝奪民意的權利,只許黨所寵愛的「愛國者」治港,禁止黨所不愛的「不愛國者」治港,實質是甚麼?就是在香港實施「無產階級專政」。因此「愛國者治港」必定為一國兩制送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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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旅美民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