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管委會發病假指引<br>睇中醫心煩失眠可放3日假

中醫藥管委會發病假指引
睇中醫心煩失眠可放3日假

【本報訊】為規範全港四千多名註冊中醫簽發病假的模式,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發出指引,要求中醫師須注重醫德、不得濫發病假紙,而每次簽發的病假最長不應超過七天。指引又列出約一百五十種中醫常遇到的「病證」,並列明建議病假的日數,譬如病者因「心煩不寐(失眠)」求診,可獲中醫簽發一至三天的病假。 記者:譚暉、陳廣慧、陸羽平

有僱主團體憂慮,指引列出的部份病證,難有明確定義,員工或會濫用病假紙。中醫師公會則認為指引合情合理,希望僱主團體別單純考慮金錢問題。
中醫藥管委會發出的註冊中醫簽發病假證明書參考指引,將病證分為內科、外科、婦科、兒科、五官科和骨傷科六大類。常見的疾病如胃痛、中暑、嘔吐等,指引建議簽發一至兩天的病假;女性常有的生理病如月經過多、經痛等,則可獲病假一至三天(見表)。

僱主擔心病假被濫用
不過,備受僱主團體質疑的是指引列出的「心煩不寐」、「不寐」和「心悸」等病證。「心煩不寐」是指「多夢易醒、心悸失眠、頭暈目眩、倦怠無力、舌淡苔白、脈細弱」等,管委會建議可向求診者開病假一至三天。「不寐」的病徵包括「睡眠不安、心煩不寧、急躁易怒」等,指引建議可簽一至兩天病假。至於「心悸」,包括「心煩少寐、心胸刺痛、面色蒼白」等,建議可放一至三天病假。
代表中華總商會的勞工顧問委員會資方代表何世柱質疑,若心煩和失眠都可以成為放病假的理由,容易被員工濫用,「雖然放一日病假,僱主嘅成本唔大,但畢竟都係少咗個人返工。」況且中醫診金較西醫廉宜,更易被濫用。僱主團體會詳細研究該份指引,不排除會提出修訂。
有份制訂指引的中醫師公會會長關之義說,任何專業難免出現個別的水準參差問題,但他希望外界別以歧視眼光看待中醫。「失眠都係一種病,有病放病假都好合理。」對職業司機而言,因失眠而放病假更可保障乘客安全,「希望僱主考慮問題時,唔只係從自己嘅金錢去衡量。」他強調,指引是由四十個中醫社團、經過一年的時間擬訂,目的是令到中醫界更專業自律。
立法會勞工界代表梁富華認為,有關指引清楚列出不同疾病可簽發的病假日數,已可避免出現濫發病假的情況,商界的憂慮根本不合理,「指引寫得咁細微,就係想俾市民同僱主多啲信心,相反西醫簽病假紙反而冇乜準則。」

指引並無法律約束力
立法會保險界代表陳智思說,指引可令保險索償更清晰,至於保費會否增加,要視乎個別僱主願意向僱員提供多少福利;因部份人有「頭暈身㷫」就看中醫的習慣,若僱主讓僱員無上限索償中醫診金,保費一定很高昂。
勞工處三年前着手修改《僱傭條例》和《僱員補償條例》,認可中醫簽發的醫生病假紙,修例工作至今仍未完成,原因之一是僱主憂慮中醫或會濫發病假紙。中醫藥管委會逐發出無法律約束力的指引,希望藉列明不同病證的病假建議,令僱主安心。修例工作預計可在下年度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