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總統夫人吳淑珍又被踢爆隱瞞去年五次巨額股票交易。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昨日代吳淑珍向社會道歉,並願意接受監察院的罰款決定。由於吳淑珍不是公職人員,監察院只能處罰「申報義務人」陳水扁,因此,陳水扁將成為台灣首位因未如實申報財產而被罰款的總統。
吳淑珍炒股醜聞近期愈揭愈多。台灣《蘋果日報》昨日報道,證券交易所向監察院提交的吳淑珍去年股市交易資料顯示,吳淑珍只申報了其中一次巨額交易,另四次則隱匿未報。依據台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股市交易兩個月超過一千萬元(新台幣,約二百四十萬港元)」就須作動態財產申報。吳淑珍去年一至二月、三至四月、五至六月、七至八月、九至十月、十一月至十二月,共六次的股市交易額,在兩個月內都超過一千萬元。
但吳淑珍只向監察院申報了十一月至十二月的交易,其餘五次並沒申報。一名監察委員指出,依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未如實申報動態財產,可處罰款六萬至三十萬元(一萬四千至七萬港元),監察院目前傾向一次過罰款三十萬元。由於吳淑珍並非公職人員,監察院只能處罰「申報義務人」陳水扁。
陳水扁身為總統,享有刑責豁免權,但沒有行政罰款豁免權,因此將成為首位因未動態申報財產的總統。
邱義仁昨日舉行記者會表示,吳淑珍漏報的數額雖然不多,但確實不好,他代表吳淑珍向社會道歉,總統夫人願意依法繳納罰款。但他同時強調,漏報股票交易狀況,是因為陳水扁委託會計師準備財產信託時發現,才知道有動態申報規定,並非有意隱匿。
他聲稱,吳淑珍四年來只有五次股市的兩個月交易額超過一千萬元,不過,其中三次金額在一千萬至一千三百萬之間,其餘兩次分別約二千二百萬(約五百二十萬港元)、二千七百萬(約五百二十萬港元),絕非親民黨所稱的一百七十億元(約四十億港元)。
不過,親民黨籍立委李慶安指出,吳淑珍未依法申報財產,陳水扁應負有政治責任。她強調,有關動態申報規定在一九九五年已公布,陳水扁在台北市長、及總統任內,都作過申報,不可能如邱義仁所說的漏報,而是瞞報。
台灣《蘋果日報》/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