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不管如何減租公眾都是輸家 - 盧峯

蘋論:不管如何減租公眾都是輸家 - 盧峯

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為了應付公屋租金訴訟可能敗訴的危機,昨天公布五個減租方案讓房委會委員及公眾討論,並希望能在下月初決定,以便下月中訴訟有結果後實施。在五個減租方案中,房署官員表明較傾向豁免綜援戶租金、其餘公屋租戶減租一成的方案,因為這個方案對政府財政的影響最小,行政費用也最低。
首先我們認為,這次有關公屋租金的訴訟所衍生的龐大開支是當年立法局議員立法不慎重加上政府部門政策僵化所致的。試想想要不是議員一意討好選民,倉卒通過公屋租金不得超過住戶入息中位數百分之十的不合理規定;試想想要不是政府部門死守僵化的計算住戶入息方法,一直沒有把綜援戶從整體住戶中剔除;那公屋租金的爭議根本不需透過法院處理,各方面可有較大的妥協空間,而政府對公屋租戶的補貼也不會無限增加。現在由於爭議只能由法院解決,政府及納稅人只能在別無選擇、不管租戶是否需要的情況下增加對公屋的補貼。像這樣的惡劣後果,有關的立法局議員及政府官員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正由於不管各個方案都意味公帑對公屋的補貼增加,我們認為對納稅人、對整體社會較合理公平的方案是政府開支增加最少的方案,那就是豁免綜援住戶租金、其餘住戶劃一減租一成的方案。

應該看到,其他方案例如所有住戶劃一減租三成八雖然在行政上較為方便,但涉及的額外公帑以十年計高達四百多億元,這將令已入不敷支的政府更捉襟見肘,加稅的壓力更大;更何況在六十多萬公屋住戶中,有不少住戶的租金開支根本不超過百分之十,讓他們也能減租接近四成,等於耗用大筆公帑津貼不需要補貼的住戶,這無論如何是不合理的。
至於一些按樓齡或公屋住戶入息決定減租幅度的方案雖然較能符合按需要資助的原則,但實行這些方案難免要引入繁瑣的審查程序,行政費用將會極為高昂、再加上額外的公帑支出同樣非常巨大,像這樣的方案實在是公眾難以接受的。
我們更認為,今次減租訴訟長遠來說不管對公屋住戶、對政府、對公眾都是沒有好處的。特區政府除了制訂減租方案外,更應盡快檢討法例、更應盡快檢討計算公屋住戶入息的方法,以免公屋租金的訴訟不斷重演、以免公帑對公屋住戶的補貼不斷增加。
(圖)房屋委員會公布的五個減租方案,應以政府開支增加最少的方案較合理公平。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