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足總紀律小組周一晚聆訊澎馬流浪對南城地產群毆案,判罰涉案的十五名職球員惹來非議,其中紀律小組未有理會球證報告,指南城職員事發前曾多次在後備席叫球員腳踢流浪球員,只對該隊主任岳永榮作嚴重警告,沒有判罰闖進球場參與打鬥的領隊江葉能有過輕之嫌;另外,被罰球員是否包括國際賽在內,也引起爭議。
遭重罰兩萬港元兼負○比三的流浪,昨晨如常操練,但陳偉豪(十二場)、李英偉(八場)、史堤芬(六場)及陳耀麟(五場)只在場邊觀操;被罰停賽三場的文彼得則有參與訓練,而陳偉豪還擔心足球事業會因此完結;至於另一主角南城已決定不上訴。
流浪經研究後決定為陳偉豪、陳耀麟及文彼得上訴兼求情;總監李輝立則謂將為球隊被罰作出上訴,而外援史堤芬已遭流浪解約。
據消息透露,賽事其中三名球證的賽後報告清楚說明,南城有職員曾多次叫場內球員腳踢流浪球員,只是紀律小組事後隻字不提;至於江葉能衝入場與陳偉豪打鬥(江事後額頭縫了三針)也未有處理。足總僅發信嚴重警告,曾在比賽中騷擾球證的南城主任岳永榮。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球圈人士指出,港隊月底在世盃外圍賽對中國隊,小組沒有必要判這些球員國際賽也須停賽,這樣會削弱港隊實力呢?他說:「這類本地比賽毆鬥事件,小組可自行決定停本地賽,或連同國際賽,但小組卻選擇了兩者皆停。」足總在收到流浪上訴信及按金後,便會立即安排上訴小組會議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