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蘋果日報》及《壹週刊》去年一月圖文報道男補習老師涉非禮多名女童及拍裸照事件,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為二級不雅,提出覆核遭審裁處駁回,早前分四案入稟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及申請司法覆核,昨向法庭尋求指示。
法官接納《蘋果日報》與《壹週刊》之報道有別,故分開處理,但各自提出的上訴及司法覆核則一併審理,等候排期。
申請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及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涉案報道刊登於去年一月九日《蘋果日報》標題《補習社淫獸──狎玩眾女童狂拍裸照》,及去年一月十六日出版第六百七十一期《壹週刊》標題《時事短打──狎童案疑犯起底》。
案件編號:HCAL15、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