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為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市建局執行法庭指令強行收回拒交業權單位,過去經驗均能夠成功收回業權。在店舖被封店後,業主有權提出領回店內的物件,市建局亦會知會業主領回店舖物事的最後期限。 涂謹申補充,市建局在收地後仍會向業主提供賠償,但業主在樓殼價及商譽損失以外,或不能獲得搬遷費用等政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