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懷疑遭相熟商人盜取戶口巨額存款的鶴山巿委書記妻子胡兆秀,連日接受辯方盤問時,對於來港存入巨款的經過已多次「失憶」,屢遭法官指態度迴避,昨日胡兆秀更聲稱受驚「講錯嘢」,推翻之前的口供,否認曾從內地以皮箱攜帶大額現金來港,改稱是胞弟等在香港將巨款交她存入帳戶。 記者:柯弘毅
案件審訊至第四天,女事主胡兆秀續在區域法院作供。代表被告葉漢輝的辯方大律師GrahamHarris指根據銀行紀錄,事主涉案戶口的存款截至二千年,已累積至九百七十萬元,當中包括三筆介乎一百一十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的大額現金入帳,俱是由事主從內地帶到香港。但胡卻改稱從未由內地帶大額現金來港,該些款項是胞弟在港交給她的。
辯方即指事主在上周四和周五的口供確曾表示用皮箱由內地帶現金來港入帳。胡卻稱是「講錯嘢」,並歸咎於被記者追趕拍照受驚,導致精神不集中,在庭上提供錯誤證供。胡指該些款項應是胞弟或胞弟透過朋友陳素霞(譯音)交給她才正確。律師於是就該三筆大額存款,逐筆追問是胞弟或是陳給她,但胡又再次「失憶」,無論律師或法官追問幾多次,都只回答「隔咗七、八年,唔記得」。
法官施允義不滿事主作答態度,斥她只記得肯說的事,並指單一筆大額存款便多過她一世收入,加上這是她第一次來港開戶口,屬人生大事,法官指「如果我係你,三十年之後都會記得!」胡辯稱「法官係好叻嘅人,記性好好,我文化水平低,冇得比!」但辯方律師再質疑事主說謊,指九八年其戶口存入一百五十萬元當日,她與胞弟均不在港,肯定是陳入帳而非她親自入帳,但胡仍堅持是她到銀行存款。辯方表示除非入境紀錄錯誤,否則便是事主講大話。
辯方律師團之一的謝偉俊昨發現有一名姓黃律師在庭上抄寫,要求得知其身份被拒,法官休庭後查問得知他受事主指示到庭,黃才向法官道歉,表示不會再抄寫證供,並解釋從未與事主談及案情。
案件編號:DCCC8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