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名內地法律專家昨在本港出席《基本法》座談會,原《基本法》草委許崇德聲言民主不等於普選,港人當家作主已是民主。他又大發雷霆指摘「長毛」梁國雄用他的相片示威,侵犯了他的人權及肖像權。
三名原《基本法》草委蕭蔚雲、許崇德及邵天任,聯同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振民昨出席一國兩制研究中心舉辦的紀念《基本法》頒布十四周年座談會。獲邀出席的包括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及部份行政會議、立法會議員。特首董建華致辭時指,已預計有關政改的爭論遲早出現。
許崇德發言時指民主與普選不能畫上等號,呼籲港人要分清真民主和掛羊頭賣狗肉的假民主,又指中央讓港人成為全國人大和政協,參與決定國家大事,成為「國家的主人」,正是關心港人民主權利的表現。
許崇德不滿「支聯會」(按:應是四五行動)成員早前到新華通訊社抗議他發表有關一國兩制的文章。他提高嗓子說:「大幅的橫幅,寫上許崇德血口噴人,恐嚇港人可恥,而且將我的照片打上叉!」他揮動雙手、激動地說:「這是民主嗎?這是專政!你不是侵犯人權嗎?為甚麼我沒有人權,我沒有言論自由,新華社沒有通訊自由,沒有出版自由,我的肖像權,我的人格權,我的名譽權在哪裏呀?」
「長毛」梁國雄昨強調,會找許崇德辯論民主、政改。支聯會主席司徒華說香港有表達自由,草委也有罵人的自由。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反駁許崇德的說法,指民主的學術標準一定要有普及平等的的選舉,內地的民主定義不符國際標準。
已六年多沒踏足香港的邵天任談到香港的民意時表示,「拉一幫人上街起哄」的遊行非真正民意,他認為沉默的大多數都不希望太快實施民主。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振民指中央有權決定香港何時普選特首,而《基本法》已是中央能為特區制訂最好的法律,「該給的都給了,不該給的也盡量給,確實不該給的也不能給。」
但王振民認同○七及○八年實行普選,不存在違反《基本法》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