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多名港區政協委員聯署公開信,指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柱銘早前赴美出席國會聽證會時,提到《基本法》容許○七年普選特首,不符事實,要李柱銘公開道歉。
李柱銘表示,對有關批評感到莫名其妙,他指《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及第六十八條列明,特首和立法會最終均由普選產生,而港府及部份內地法律專家也和他持同樣看法,認為○七年進行普選的確是《基本法》容許的選項之一。
港區政協委員劉迺強等十多人,今日會在本港兩份英文報章刊登聯署信,不滿李柱銘的言論,要求他公開道歉。劉迺強指,李柱銘出席外國聽證會的行為不恰當,誤導了外國對香港的看法,因此需要在國際層面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