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滙豐銀行分行女主管,因在澳門賭錢欠下五十萬元高利貸無力償還,鋌而假冒簽名擅自轉帳另一名相熟分行女經理的戶口存款,盜取八十萬元。女被告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盜竊罪成,即時入獄二十六個月。
被告王琼美,三十五歲。案情透露,去年九月二十四日,被告在休假期間,返回所工作的滙豐銀行沙田第一城分行,利用下屬的電腦將事主戶口中的八十萬元轉帳至自己戶口,然後到大埔分行提取現金。被告同日晚相約在上水分行任經理的姓劉女事主會面,向她承認在澳門賭錢損手,遭大耳窿追債,遂冒事主丈夫簽名轉帳八十萬元,但聲稱願意分期歸還,女事主翌日報警。
案件編號:DCCC114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