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美薇控告《壹週刊》

羅美薇控告《壹週刊》

【本報訊】歌星張學友與妻子羅美薇,昨分別入稟控《東方新地》和《壹週刊》,指兩份雜誌於上月分別刊登兩篇內容涉及誹謗的報道,要求法院頒令禁制再登誹謗文章,索償損失及訟費。
原訴人羅美薇在入稟狀中控告被告人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壹週刊》總編輯左少珍及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誹謗,要求被告人賠償,並禁止重複刊載有關文章及支付訟費。
而羅美薇與張學友,另入稟控告被告人漢源有限公司及曹雪中(譯音)誹謗,涉案報道刊於二月份的《東方新地》。
案件編號:HCA583-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