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作貨倉百佳被轟

停車場作貨倉百佳被轟

將軍澳新都城二期停車場,有租戶發現百佳超級市場長期佔用貨車位擺放貨物,令停車埸儼如貨倉,地政署證實百佳違反地政條例,考慮執行條款行動。

新都城二期停車場租客李先生向本報投訴,自屋苑入伙三年以來,便發現B1停車場多個貨車泊位,被人以屏風圍起,屏風內則見百佳超級市場擺放大量貨物,後來居民投訴及表達強烈不滿,認為被人濫用停車場車位,屏風始拆去。
惟居民續指,情況未因而改善,百佳仍長期利用貨車停車位放置貨物,又長期派職員「駐守」。

「簡直將個場當係貨倉」
「啲貨多到好似貨倉咁,又車又籠,簡直當停車場係貨倉,唔明點解管理公司唔理,定係隻眼開隻眼閉,如果間間舖都係咁,個停車場咪變咗貨倉?」
李先生又指,百佳放置貨物地方,正在保安更亭附近,「冇理由管理公司唔發現有問題,但係從來都唔見管理公司做嘢,管理好有問題。」
記者分別於不同時段及日子,「不分早午晚」多次往現場查證,甫駛進停車場,便已見到停車場幾個貨車位擺放大批貨物及貨架,擺放得甚有層次及秩序,並不像臨時擺放,沒有正在上落貨的混亂。雖然偶爾有一、兩名員工在場像是在執拾、亦像是在「把守」,但如此大量的貨物,根本不能單憑兩、三人之力可以搬運。
而於貨堆旁的牆上雖貼出「嚴禁囤積貨品」告示牌,但觀乎旁邊泊車及上落貨區儼如貨倉般的「壯觀場面」,十分諷刺。

百佳:不會作任何回應
被投訴長期佔用新都城停車場車位的百佳超級市場表示,不會就投訴作出回應。
負責新都城二期管理的新都城管理有限公司發言人表示,三月九日地政署派員到來調查後,百佳已即將所有貨物清走。管理公司一向正視上述情況,並不斷勸喻超市勿將貨物擺放停車場內,而使用者「每次都話係上落貨,次次都話好快走」,被問及何以可容忍有人二十四小時霸佔車位「上落貨」,發言人回覆稱;「我哋不斷有監察,亦經常作出勸喻。」

車場擺貨違反地政條例
地政總署回覆表示,西貢地政處接獲本報轉介投訴後,曾派員到上址調查,但當日「啲貨已清咗」;不過,當該處知道確有投訴人所述情況存在時,便與管理人接觸,要求防止車位被用作擺放貨物。
地政總署指出,上址只是一個上落貨區,只容許於合理的短時間內上落貨,並不可作貨倉之用,否則屬違返地政條例,該署會執行條款行動。該署先會向違例者作出警告,一般都會作出改善;若情況嚴重則會收回有關土地;然而,收地則會涉及多項法律問題,情況較為複雜。(○三○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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牆上早已張貼「嚴禁囤積貨品」告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