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私家偵探為偵查案件,向銀行界友人及其任職滙豐銀行的女友提供一萬五千元報酬,獲取滙豐多名客戶的個人資料。該私家偵探昨於九龍城法院就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被判入獄五個月,串謀收受利益的情侶則分別判監兩個月及緩刑。 記者:羅宇光
被告私家偵探張均祥(三十五歲),案發時為「國際私家偵探社」經營者。他被控○一年中至去年一月二十五日,向當時摩根大通銀行高級帳目處理員馮振聲,及滙豐銀行顧客服務助理楊艷萍提供多筆五百至一千元的報酬,以換取滙豐客戶資料。辯方透露,張均祥已結束偵探社。
同案的馮振聲(二十九歲)及楊艷萍(二十五歲),彼此是情侶關係,被控串謀接受張提供的報酬,提供滙豐客戶資料。
裁判官指,張向大銀行僱員埋手,竊取客戶資料,雖沒有將資料用作犯罪勾當,但罪行仍算嚴重,判他入獄五個月;馮誘使任職滙豐的女友楊為他竊取該行的客戶資料,手法可恥,判他入獄兩月;而楊亦須入獄兩個月,但考慮她曾勸男友收手,准予緩刑。
據案情,馮是張的前委託人,馮的前妻於○○年失蹤,求助張尋妻,張完成任務,馮最終與妻子分手收場,但與張維持朋友關係。張知道馮在摩根大通銀行工作,於是求馮搭路,替他取得銀行客戶的個人資料,以助偵查案件。
馮游說同居女友楊協助,由○一年開始,張向馮提供受查者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馮轉告女友,着她利用滙豐的電腦系統,查核受查者的最新地址和電話,再透過馮轉告張。馮曾成功為張查核三十次,每次收取對方約五百元報酬,合作期間共收取約一萬五千元。廉署接報派人蒐集證據,將被告拘控。
案件編號:KCCC2064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