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東鶴山巿委書記張汝韶妻子胡兆秀,疑遭一名相熟男商人盜取在港銀行戶口款項,女事主八年前在港開戶口時借用男商人住址作通訊地址,未料兩年前疑遭對方假冒其簽名取得白金信用卡,在短短半年內逾三十次利用信用卡簽帳消費,及轉帳提取戶口存款或透支,涉款共四百七十六萬元。涉案男商人昨日被控使用虛假文書及盜竊等四十項罪名受審。 記者:柯弘毅
四十歲的被告葉漢輝,報稱商人,昨在區域法院否認控罪。年過四十的女事主胡兆秀,自稱現為主婦,丈夫為鶴山巿委書記張汝韶,但兩人現已分開居住。胡兆秀是次以雙程證來港,她蓄短曲髮,身穿深色外套,挽黑色手袋,衣着普通。胡在庭上以廣東話作供,神態淡定,惟離庭時見到有記者拍攝,即不知所措,慌忙以外套蒙頭急步離去,避免樣貌曝光。
控方案情透露,本身為內地人的胡兆秀,九三年認識被告葉漢輝。胡作供指當年是透過丈夫張汝韶介紹結識經營電鍍廠的被告。至九六年,胡在香港滙豐銀行開設一個卓越理財戶口,由於信任當時相熟的被告,遂利用被告在九龍塘又一居的住址作為銀行戶口的通訊地址。
胡當時存入二百五十萬澳元(約一千四百萬港元)作定期,另兩個港幣及外幣儲蓄戶口分別有二十三萬七千港元及約五千澳元(約二萬八千港元),因存款數目龐大,另獲最高五百萬港元透支額。
胡昨日曾透露自己當時任公司會計,辯方律師盤問時指其夫雖然身居要職,但兩人月入亦不超過五千元。胡則解釋其胞弟胡東元(譯音)曾在澳洲開餐館及到開平經營房地產,其戶口的款項俱來自胞弟。
控方案情續指,○二年八月十六日,被告未經女事主同意,假冒她簽名,簽署一份預先批核的白金信用卡,並在申請表中替自己申請多一張附屬卡。銀行其後拒絕發出附屬卡,但批准主卡申請,並將信用卡送到被告的住址。被告簽收後兩個月,便利用該信用卡在櫃員機轉帳女事主戶口金錢,將四筆存款共十四萬元轉到兩名朋友戶口,再從對方手上取回現金。
其後有人再以女事主名義,要求銀行在信用卡加上處理支票戶口的服務。被告於同年十一月,透過櫃員機申請支票簿,翌年二月冒女事主簽名,開出面額二百五十萬元的支票,由女事主的戶口透支款項,轉帳到另一友人戶口,再分批全數提取現金。
控方更指被告曾利用女事主的白金卡,到澳門消費簽帳、甚至代兒子支付住院費,然後再從女事主的戶口六次轉帳找數逾二十七萬元。
直至去年二月,被告另用信用卡提款或轉帳二十八次,涉款一百一十萬元。本案全部樣本控罪涉款逾四百萬元,控方指女事主的港元戶口最後只剩一百多元存款,透支額則達四百五十三萬元,合共失款約四百七十六萬元。
女事主發現失款後報警,警方去年四月到被告寓所調查,被告由律師陪同回家。警員搜出涉案信用卡月結單、被告練習事主簽名的記事本及四十七萬元現金。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8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