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智慧:政府發債息5厘?

理財智慧:政府發債息5厘?

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之中,唐英年司長提出了政府發債的概念──在2004-2005年度發債不超過200億元,而且年期在5年以上。發債詳情雖暫時欠奉,但政府已積極找尋銀行及金融機構,看看有沒有機構願意承辦發債。
作為香港市民及投資者,政府發行的債券究竟有沒有吸引力?
債券有吸引力與否,主要視乎有關債券的內容、年期長短,以及息率高低,但財政預算案之中,其實已透露了端倪(見預算案中的第99段)。
第99段為政府在2004/05年度至2008/09年度的中期預測。
在2004-05年度,預計會有200億元的債券收益,而同期則有5億元的利息支出;在及後的幾年,都會有每年10億的利息支出。按推算,政府發債計劃最快也要在2004年下半年才進行,所以支付債券利息,也只有一半。而2005-06年度以後,預計利息支出會有10億元,相對於發行債券總數200億元,這代表債券年息率可高達5厘。

年期宜長不宜短
當然政府所制訂的預算案,通常會採用較保守的方法,而中期預測的債券利息支出,最多是10億元而已。如果發債的規模不足200億,利息支出便不用那麼多。而唐司長亦一再強調,發行債券的利率會以市場息率作為參考,不會胡亂用高息率吸引市民購買。
如果按照最高5厘年息,再與現時市面的公營機構債券息率比較,預計所發行的政府債券,年期會在5-7年之間,屬於中長期債券。因為中期預測之中,連續5年都有利息支出。此外,發債的目的是支持長期的基本建設,因此要符合會計準則中的配對原則,債券年期便宜長不宜短。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