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府擔保發行的債券,理論上政府倒閉的可能性不高,一般而言風險較私人機構債券為低
以現時銀行存款利率極低的情況,投資界人士普遍認為港府債券有吸引力
在香港,按揭證券公司、機場管理局及地鐵發行的零售債券最低本金額為五萬元,即是散戶最低「入場費」為五萬元
發債機構會透過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配售,投資者可透過這些中介人購買債券
購買時必須估量銀行儲蓄等息率的走勢,會否高於債券利率;亦要計算認購價折扣、手續費及中介人手續費等
由於債券為定息票據,故在利率上升周期,愈長年期債券風險愈高,反之則風險較低
債券持有人可透過發債機構指定的金融機構買賣債券,價格大致以利率、年期及發債機構信貸評級而定,買賣需支付手續費
債券投資者毋須繳交利得稅,買賣不需付印花稅
證監會負責監管債券買賣
資料來源:綜合金管局網頁、市場人士及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