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店的時候,貨品以港幣定價,還附了告示:「本店貨品,以港幣計算。」
來客提點:「這麼做,是犯法的,在澳門做生意,要以澳門元結算;想方便客人,可以折算了,再標一個港幣價。」一貨兩價,煩死人,也不想對澳門人多收那百分之三的「補水」,當優惠。
這邊廂,商戶要以澳門幣做買賣;那邊廂,你要去買樓租房子,租金和樓價,不管有沒有註明白,說清楚,「大家」都有個共識:用港元交易。「我們租屋,幾十年來,繳的都是港幣,從來不覺得有問題。」客人說。朋友去買舖,價錢議好了,人在澳門,一直以為說的是澳門幣,到了律師樓,律師好詫異:「澳門的房地產,向來以港幣買賣,『大家』都知道。」「大家」都知道,就他不知道,於是,心目中二百萬澳門元的舖,忽然變了港幣,沒來由就多付了六萬塊錢的「補水」。
你有沒有想過:有一天,你在日本買房子,買賣雙方,「大家」說好了「九千萬」,要交易了,蘿蔔頭業主和律師忽然對你說:「我們大日本國的房產買賣,向來以港幣(或者美鈔和英鎊)計算,『大家』都有這樣的默契。」你會不會覺得這個「大家」有點問題?這個「大家」有點「遺世獨立」?有點跟全世界脫了軌?
在大陸買房子,一百萬,「大家」都知道是一百萬人民幣;我到福州的深山去買田黃,石農再貪婪,他說:「豆大的一粒,賣十萬!」這十萬,肯定是十萬人民幣,而不會是十萬英鎊,十萬美金,十萬港幣澳幣,或者,十萬巴布亞新幾內亞幣。不管在什麼地區,除非事先聲明,不然,在泰國,十萬,就是十萬銖;在意大利,就是十萬里拉;在法國,就是十萬法郎。
到澳門來買屋買舖,或者投資開店的朋友請留神點,我說過了,一處鄉村一處例;澳門,卻是一處鄉村兩處例:買貨賣貨,不能註明只收港幣;然而,買屋賣屋,「大家」都知道,一直以來,都只用香港各大銀行印製的鈔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