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耶克鬥贏馬克思

海耶克鬥贏馬克思

杜恩(JamesA.Dorn)

二十世紀自由主義大師海耶克(F.A.Hayek),在六十年前今天出版巨著《到奴役之路》(TheRoadtoSerfdom),指出二次大戰後社會主義勃興的危險風氣。他認同休姆(DavidHume)的說法,「種種自由通常不是一下子消失」,故此極力倡議在小政府、自由貿易和法治的基礎上,建立自由主義的國際秩序,以抗衡大政府主義,以及隨之而來對經濟自由和個人自由的威脅。今天重溫一九四四年這番說話,仍然有其意義。

海耶克倡議以私有產權、小政府和自由立約,建立自由而有秩序市場。這想法源自亞當.史密斯(AdamSmith)和其他十八世紀自由主義者。他們非常重視「自發秩序」(或史密斯所謂「原始自由的簡單系統」)這個概念。史密斯認為,「若廢除所有制度上的偏好或限制,原始自由的簡單系統即可自動呈現」。在此制度下,「所有人只要沒有違法,都絕對有權以自己的方式追求目標,並可憑自己的資本和能力與任何人競爭,或挑戰社會常規」。
史密斯又批評中央規劃是烏托邦式空想,因為人類的智慧與知識,永遠不足以使公共資源「符合最大的社會利益」。政府只須承擔幾項明確的責任:(一)保護社會免受獨立外力的暴力侵害;(二)確保每一位公民盡量不受其他社會成員的壓制或不公平對待;(三)創設及維持「某些公共建設和公共體制」。若政府不踰越這些基本職份,社會將「欣欣向榮」。
著名法國自由主義者巴斯夏(F.Bastiat)在一八五○年寫道:「在公平法制、合理管治、以及自由、和平、穩定及負責任的環境下,每一個人都能夠盡情發揮自己的才能,贏取最高的尊嚴,而人類將可以取得登峯造極的成就。」

海耶克在《到奴役之路》及其他著作中,闡釋了上述原則,並憂慮當時西方的社會主義風潮日漸壯大。他深切明白到,以社會主義目標取代資本主義手段──具體而言,即以「免於匱乏的自由」取代競爭與選擇──只會摧毀繁榮社會所必須的自由。自由主義的社會必須以個人(而非群體)為核心,以自願(而非強制)為組織原則。
在二十世紀,很多國家曾嘗試控制經濟生活,追求「社會公義」,但最終功敗垂成。蘇聯和中國都碰了釘子,知道錯的是馬克思,對的是海耶克。海耶克也指出,「若沒有經濟自由,政治自由毫無意義」。這句話值得細味。政府若以不同方式侵犯私有產權,打壓經濟自由,通常其他方面的自由都會一併受威脅。在納粹德國,猶太人首先被剝奪的正是經濟自由,其後暴政逐漸升級。故此,抵抗政府侵害經濟自由,必須杜漸防微。

香港的輝煌成就正是建基於經濟自由,這是郭伯偉(SirJohnCowperthwaite)在一九六一至一九七一年任職財政司期間定下的基調。他貫徹不干預政策,堅持法治和小政府,香港人因而可從事不同業務,自由打拼。但這並不表示香港可以安枕無憂,各界必須保持警惕,提防自由市場的原則遭到侵蝕。正如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布肯南(JamesBuchanan)所言,「自由主義者不應志得意滿:『我們的任務已完成。』我們雖已目睹了社會主義國家和學說的敗亡,但重新開展政治哲學的持久討論仍有其意義。我們需要在討論中挽救、保存及闡發古典自由主義的心靈」。
以海耶克所描述的經濟和個人自由來說,很多新興市場仍與此有頗大差距;而不少先進國家(包括美國)都朝着福利社會靠攏,未有察覺到此舉對國民自由的長遠影響。對香港而言,維持小政府和鞏固經濟自由,同時建立堅守自由主義原則的民主政府,可說是廿一世紀的重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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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美國凱托研究所(CatoInstitute)副所長,凱托的文章逢星期三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