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執勤時遭兇徒搶去佩槍、近距離連轟五槍斃命的年輕警員梁成恩,遇害近三年後,其未婚妻等人昨入稟高等法院,指警方在梁成恩殉職一事上疏忽,向警方追討人身傷害賠償。 記者:梁偉強
梁成恩的未婚妻張玲芝,現年二十三歲,曾任小學教師,她與相信是梁成恩母親的LiHangTai,均有意成為梁成恩遺產的共同管理人,二人亦以此身份,代梁成恩及受梁成恩供養的四人,包括她兩人、相信是梁成恩父親的LeungTakSang及梁成恩的兩歲遺腹子梁凱軒,提出訴訟。
張玲芝等人在入稟狀中,指警方於梁成恩遇害當日,違反合約、疏忽及違反照顧責任,要求賠償,但沒有寫明索償金額,亦沒列明警方如何違約及疏忽;記者昨到訪張玲芝報住的荔景邨地址,但屋內無人,街坊指張玲芝與一名較年長女士,只偶爾才返上址執拾東西及度宿。
警方發言人昨表示,訴訟已展開,故不便評論,但警方將由律政司司長代表。
二十三歲的梁成恩中學畢業後投考警員,九六年畢業,曾派駐新界南警區,其後調入機動部隊接受訓練,九八年派往梨木樹警區巡邏隊第三隊,生前居住荃灣象山邨,有父母及兩名弟妹。
梁成恩於○一年三月十四日,接獲一宗噪音投訴,獨自往石圍角邨石桃樓五樓調查,卻遭持刀兇徒伏擊及搶去佩槍,近距離連開五槍擊斃,兇徒帶走其佩槍、快速入彈器及六發後備子彈逃去;○一年十二月五日,有匪徒以梁成恩遺失的手槍,打劫荃灣麗城花園恒生銀行,連開三槍殺害一名巴基斯坦籍護衞,掠去五十萬元逃去,警方估計兇徒是同一人,正懸紅一百萬元緝兇。
梁成恩於○一年以警隊最高榮譽下葬浩園,其未婚妻在同年十一月誕下麟兒,次年梁成恩獲追授銀英勇勳章。
案件編號:HCPI198/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