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曾經因詐騙案罪成被判入獄,但其後上訴得直獲釋的男子,多年來不斷反控政府惡意檢控索償,但均被駁回,訴訟至今仍沒完沒了。而靠綜援過活的事主又因長期在內地生活,近期被當局削減綜援金,他昨日到長沙灣社會福利署指當局「迫害」,並𠝹手洩憤。警方接報到場調查時,事主拒絕送院治理。 記者:劉柏麟
五十歲事主黃淦祥自稱,他原本從事水貨業務,九○年代被指與另外幾名人士參與詐騙一批手提電話被捕,法庭在九五年裁定他有罪判入獄四年,但他進行上訴得直,同年十一月獲釋。黃出獄後患上抑鬱症,須接受精神病治理無力工作。
他在七一年結婚並育有兩子一女,九六年離婚後與幼女一同獲批綜援金維持生計。多年來,他一直就「無辜入獄」,不斷透過民事起訴控政府惡意檢控,但已多次被駁回,之後他又向立法會和申訴專員辦事處申訴被政府迫害,但均不受理,他控告政府訴訟仍未完結。
○一年,事主在內地再婚及誕下一子,之後便長期留在內地生活。由於他一年中離港超過一百八十日,根據法例社署可削減其綜援金。去年十一月,黃發覺自己每月五千多元的綜援金只得一千一百元,大感不滿,認為是當局迫害。
昨晨九時五十分,黃跑到長沙灣社署與有關人員商討其綜援事宜,社署職員向他解釋法例後,事主仍然不滿,並在大堂用攜來的𠝹刀自𠝹左手,社署職員見狀報警。警員到場調查他卻拒絕送院,事後更憤然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