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發生懷疑盜賣屍體的醜聞。該校專責處理捐贈屍體作醫學研究計劃的主任里德,涉嫌監守自盜,勾結外人盜取屍體和器官轉售圖利;同謀聲稱六年來約將八百具屍體鋸件,分售給約百間實驗室。警方拘捕涉案二人。
以嚴重盜竊罪被捕的里德,五十四歲,已交付近十六萬港元保釋外出;四十六歲的同謀尼爾遜涉嫌接贓,以二十三萬港元保釋候查。
尼爾遜保釋後聲稱,六年來,他每星期都會到UCLA七樓的停屍冷藏室兩次,用鋸支解該校獲贈的屍體,收集膝蓋、手、軀幹、頭顱和其他器官。他共支解八百具屍體,賣給八十至一百間研究實驗室,當中不乏著名大學和大型醫療研究公司。
他聲稱出售器官純粹是「為研究提供樣本,給醫生一個實習和改善科學的場所」,強調UCLA職員對他鋸屍出售完全知情:「若我不獲准在那兒出現,為何他們不告訴我?這並非秘密」。
尼爾遜表示,加州衞生部去年開始調查他的公司,UCLA才不許他再鋸取,並叫他把肢體器官退回。他估計UCLA職員將他退回的肢體燒掉,指該校尚欠他數以十萬計美元款項。
UCLA的律師馬林否認該校知情,並質疑尼爾遜誇大被盜去屍體數目:「不可能,若如他所言,UCLA根本沒屍體可用。」
馬林不相信尼爾遜每周到校園取屍兩次,並指校方揭發事件後,立即暫停里德及另一涉事員工的職務。馬林估計尼爾遜向里德索取「掩口費」,因里德透露過,去年共給了尼爾遜約十六萬港元換取他保密。
里德九七年受僱於UCLA,負責改善大學保存屍體的紀錄。UCLA周一會召開記者會交代這宗刑事案始末。
UCLA自一九五○年成立遺體捐贈計劃以來,每年約獲捐一百七十五具屍體供醫學院作教學和研究。十一年前該校因處理屍體不當,遭遺屬興訟,迄今未結案。
美國《洛杉磯時報》/《紐約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