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修憲增人權條款

人大修憲增人權條款

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昨日進入修憲階段。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兆國昨日向大會就修憲草案作出說明,主要修訂包括首次增加尊重和保護人權的條款、增加保護私有財產權內容、擴大國家主席職權等。

政協要委員「愛國愛黨」
王兆國昨日表示,這次修改憲法,是要把中共十六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寫入憲法(見附表)。修憲內容除將「三個代表」(中共代表先進生產力、先進文化、群眾根本利益)思想入憲外,還包括在國家主席職權中增加「進行國事活動」內容,全國人大的組成除原有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軍隊外,增加「特別行政區」。
中國現行憲法是在一九八二年制訂的,之前已修訂三次。其中,一九八八年增加了允許私營經濟存在和發展的內容,一九九三年以「市場經濟」代替「計劃經濟」,一九九九年將「鄧小平理論」入憲。
另外,全國政協也決定修訂《政協章程》,明確要求政協委員必須「愛國愛黨」,即「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事業,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
本報記者/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