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石的價值 - 鍾偉民

火星石的價值 - 鍾偉民

一九九八年五月,美國紐約的菲利普斯拍賣行拍賣了一枚火星隕石,賣價,接近港幣六萬塊,但重量,才0.28克。
上好的田黃,清朝時「易金三倍」;今天,是七八倍;然而,這枚指甲大小的火星石,竟然比等重的黃金貴一千倍!
衡量死物的「價值」,我認為有三項準則:一、有多珍罕?二、有多獨特?三、有多好看?
譬如說,有專誠來救港救澳的自由行在路上隨便吐了一口痰,這口痰,細菌和病毒的含量,唾液澱粉酶和其他分泌物的比例,肯定跟地球上其餘六十億人吐的不同;簡單說,你永遠不可能在宇宙裏找到另一口相同的痰;每一口痰,像每一個自由行一樣,都絕對「獨特」,但不「珍罕」,也不「好看」;這口痰,不可能送到拍賣會去拍賣。
多年前遊海南島,參觀過一座水晶展銷館,館比教堂大,水晶球,水晶柱,水晶佛像堆滿屋,電視機還不斷播放開採的情況,旁白告訴來當羊牯的:水晶年產量若干萬噸,尚有若干億噸沒有發掘,如有需要,隨時充斥巿場。「既然還有這麼多和這麼大的,擱在飾櫃裏的小水晶,為什麼賣得不便宜?」我這麼問,店員都語塞。
水晶「好看」,也「獨特」;然而,產量大和笨拙的推銷手法,讓人覺得不「珍罕」,不應該有這樣的「價值」。
賣價近六萬港元的火星石,沒有巧匠雕飾,不見得「好看」,但成分、產地和來源,絕對「獨特」;至於「珍罕」,是「珍罕」過的;這會兒,天天有什麼探測船飛到火星去撿石頭,連火星水,都要發現了,沒多久,火星石就會一船船運回來,就會變得不「珍罕」;那個買了貴價火星石的人,肯定正搥胸頓足,大呼:「我買得貴,因為買得早!」
石頭有價,卻不希望有一天,出門遇上一塊冥王星來的大石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