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員涉商場偷拍裙底春

文員涉商場偷拍裙底春

【本報訊】十八歲文員何勁延去年八月三十一日涉嫌在馬鞍山新港城商場扶手電梯,用數碼相機偷拍法庭女書記裙底春,被事主夫婦捉住報警,被告昨在沙田法院否認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審訊,自辯時堅稱「冇做過!絕對唔會咁變態!」裁判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押後本周四續審。
女事主供稱,事發當日她身穿及膝半截裙,與夫在商場二樓乘往上扶手電梯,突感到有物件觸動其背後裙腳,轉頭赫見身後的被告右腳尖踏在她站立之梯級,右手拿着一部相機放在膝蓋,她隨即喝問「你喺度做乜嘢!」被告回應「冇乜嘢」,隨即衝前逃走,其夫追前箍着被告,在商場保安員協助下報警。警方事後在相機內無發現不法圖片。
被告辯稱平日乘扶手電梯習慣一隻腳踏前一級,因為會比較舒服。
案件編號:STCC28/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