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黨就是賣國? - 吳靄儀

違黨就是賣國? - 吳靄儀

正當新一代的中國領導人致力在國際間推廣一個新的開放、理性、進步中國形象之際,商務部副部長安民的行為卻發出了強烈的相反訊息。他公然指責李柱銘「賣國」,更辱及李柱銘的父親,語言和態度,顯示出當權者的專橫。李彥和先生在抗日戰爭中以生命保衞國土,但在安民的思維中,他只是一個「與共產黨敵對的人物;與共產黨對抗的人,即使在戰場上保衞國土,也不能以愛國人士看待。中國發展到今天,安民先生表露的態度仍是「黨大於國」,委實震撼人心。這種態度,對於統一海峽兩岸,顯然是破壞大於建設。
記者追問安民為什麼說李柱銘「賣國」,他的回應是:中國人的事拿到外國去說,就是賣國。這個定義,是沒有文明社會能夠接受的。言論自由、思想自由,是所有文明社會的基礎;每個人都有自由到任何地方表達自己的政治思想和信念,這絕對不能構成任何罪名,更談不上「賣國」這樣的罪名。當權者以這樣的污辱加諸一個和平表達意見的公民的身上,是以強權壓迫異見者的手法。以安民的地位,應該有責維護《基本法》的承諾,而不是反其道而行。
「賣國」是出賣國家的利益;李柱銘甘冒對自己的損害而應邀出席美國議會的聽證會講述香港人的民主訴求,出賣了什麼中國利益?追求民主,怎樣違反中國利益?安民怒不可遏,原因是李柱銘不肯在威嚇之前退縮,真正罪名是忤逆黨的旨意。安民要我們接受的定義是違反黨的旨意就是「賣國」,這個定義建立在黨國不分、黨大於國的過時理念上,香港人應該清楚地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