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男子涉嫌在過去十個月內,以「睇樓」為名多次搶劫地產經紀,警方幾經調查將他拘捕,涉案男子被控一項企圖搶劫罪名,昨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反對被告擔保,指他曾向受害人施用暴力,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十一日再訊,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其間被告還押警方看管。
四十一歲被告廖永昌,被控於今年二月二日,在跑馬地鳳輝臺一單位內,企圖搶劫一名外籍女子GUTIRREZLorettaMaria。身形高大的被告昨身穿黑衣黑褲,由警車押往法院提訊。
控方昨表示,申請將案件押後四天,以作進一步調查,指本案屬嚴重的搶劫罪行,涉案時間介乎去年五月至今年二月,警方最後找出被告,並在其家中搜獲被盜的財物,警誡下被告承認涉及四宗劫案,部份受害人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及有關財物,而控方須繼續調查被告會否牽涉其他案件,或再進行認人手續。
控方續指,被告犯案時曾使用武器及暴力,以防他擔保期間再次干犯,加上他在警誡下承認犯案,又被受害人認出,因此反對他擔保外出,要求還押警方看管。辯方昨並無提出擔保申請。
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三月十一日,下令被告交由警方看管。
案件編號:ESCC1008/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