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之一的民盟四川省主委吳正德在北京出席會議時,呼籲當局建立和完善公務員引咎辭職制度,讓公務員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防止濫用權力。
胡錦濤、溫家寶上任後,中國當局曾就隱瞞沙士事件、解放軍潛艇失事怒炒大批部級高官,但是,始終未有官員引咎辭職。
吳正德表示,引咎辭職主要是指公務員由於直接或間接的責任,造成國家一定損失或社會不良影響,從而主動承擔責任,提出辭職的一種自律和自究行為。他認為,由於原來計劃經濟的影響,以及人事制度、幹部制度方面的原因,中國對於很多重大失誤,直接的、間接的都不會追究個人的責任。如今,高層強調依法行政,引咎辭職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措施。
吳正德在提交會議的提案中也建議,加強輿論監督,借助強大的輿論壓力,使「咎」者辭職,同時建立配套制度,對「咎」而不辭者,啟動彈劾、罷免程序。而身兼新華社副社長的全國政協委員徐錫安則呼籲,研究制訂新聞輿論監督條例,保障記者權益,從而充份發揮新聞監督作用。
《北京青年報》/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