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老夫婦偕兒子共三人,與已清盤廣信實業有限公司的董事串謀訛騙,以假鋼管買賣申請信用狀,騙取二十二間銀行二十九億元,絕大部份款項已清還,銀行仍損失八千八百萬元,該一家三口昨在高等法院因串謀訛騙或造假帳罪,判監六年至七年半,並不得出任公司董事八年。 記者:梁偉強
三名被告是李國仁(六十九歲)、陳志華(六十八歲)及李智(四十七歲),均是廣華鋼管有限公司董事,李國仁認一項串謀訛騙及十八項造假帳罪,判監六年,陳志華及李智母子在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同被判監七年半。
法官倫明高昨判案指本案非常嚴重,銀行蒙受極大風險,但接納三名被告均非始作俑者,亦考慮交易繁多,調查延誤,遂判上述刑期,而為保障其他從事商業的人士,遂接納控方申請,頒發取消董事資格令。
根據案情,廣信是廣東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廣信於九八年清盤後,擔任清盤人的會計師行查核帳目,發現可疑,遂向商業罪案調查科報案。
根據控方所稱,三名被告於九三至九七年間,與廣信的董事耿光禮串謀,利用已停業的廣華,訛稱向廣信出售鋼管,並以發票等假單據,向多間銀行申請信用狀,最終將騙款轉回廣信手上。
該段期間申請的信用狀共一百三十八張,涉款二十五億九千萬元,但已全數清還,而廣華在九五年開始收取申請信用狀的手續費,獲利二百七十萬元。
此外,李國仁在九七至九八年間,亦以名下華裕貿易有限公司製造假交易,申請了十九張信用狀,涉款三億三千三百萬元,尚有八千八百九十萬元未還,並向廣信收取手續費三十二萬元。
辯方大律師求情稱,廣信的耿光禮在九三年找李國仁偽造發票,聲稱沒有問題,只是拿錢周轉投資,會將錢償還;李國仁現患上嚴重抑鬱症,曾有自殺念頭,一家三口均因無法償還銀行的樓宇按揭貸款,○○年被法庭頒令破產。
案件編號:HCCC275/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