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家自保商廈要求長成交期

炒家自保商廈要求長成交期

商廈炒賣市場隨着市況好轉而陸續錄得摸貨賺錢個案,年初開始,更有甲級商廈投資者要求業主給予由4至6個月的特長成交期,以便在交易完成前摸出單位,減低投資成本及風險,炒家一般可獲取10至20%利潤。
現時提供特長成交期的寫字樓放盤,絕大部份是甲級商廈,如金鐘力寶中心、美國銀行中心、海富中心及遠東金融中心等,成交期4至6個月。
九龍方面,尖沙嘴康宏廣場及南洋中心等亦有同類情況,有些成交期更超過半年,該等單位買入日期,在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部份已成功摸出,並且有賺。

甲級物業情況較普遍
美聯物業寫字樓區域營業董事黃漢成指出,過去兩個月,部份商廈短線投資者,見商廈炒賣市場活躍,要求延長成交期,計劃在交易完成前將手頭物業摸出,除減少資金投放和賺得更多外,更可減低投資風險。
不過,地產界人士均認為,現時商廈買賣交投活躍,造價持續飆升,原有2至3個月的成交期,已有足夠時間將單位摸出,故相信延長成交期的現象持續擴散機會不高。
中原地產香港商業部區域營業董事何德成表示,一般情況下,業主只會在出售單位時,物業現有租期尚未屆滿,又或者該宗買賣,物業總值超過4000萬元或以上,買家財務安排需時,才會獲延長交易期。
另外,一般特長成交期個案,成交價會較高,有部份業主有感近期商廈造價持續上揚,如果買家要求特長成交期,而又不接受較高的售價,便會索性暫時不賣,等物業價格進一步提升,再將單位以更高價格出售,自行賺取更高利潤,因此,要求特長成交期的個案應不會太多。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