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三大報業集團之一的南方報業集團三名高層:社務委員會成員李民英、集團子報《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喻華峯及一名鄧姓財務部門負責人,被當局控以貪污、行賄等罪名,近日陸續受審。
消息透露,喻華峯一案昨天已率先在廣州市東山區法院開庭審理,從上午八點三十分一直審到下午六點,中間休息一小時。控方以貪污十萬元及行賄九十七萬元的罪名控告喻華峯,但喻華峯的辯護律師許志永在庭上為他否認控罪。消息稱,喻華峯的案件已經審完,但還沒判決,法院也沒公布何時會有結果。
另一位被告李民英,控方指控他貪污九十七萬元,其案件安排在今天早上在東山區法院開庭,預料明天審完。鄧姓財務部門負責人的案件則安排在稍後開審。
事實上,控方的控罪並不合理,他們貪污的十萬元和九十七萬元,其實是公司表現極優異,多年來領導層集體決定向員工及領導發放的獎金。向以敢言見稱的《南方都市報》,由於屢次報道社會陰暗面、率先報道內地沙士疫情等,雖備受讀者歡迎,也被當局以「違反宣傳紀律」等罪名被整頓。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