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藥行被投訴 海關撿千粒偽品<br>東主售假必理痛判罰款

兩藥行被投訴 海關撿千粒偽品
東主售假必理痛判罰款

【本報訊】海關接獲「必理痛」持牌人舉報,去年六月分別在兩間藥行,撿獲逾一千一百多片冒牌「必理痛」,每排十片的售價為八元半,比真貨價便宜五角。涉案兩間藥行為同一東主,昨與負責店員於九龍城法院承認兩項管有應用偽造商標貨品作出售用途罪名,裁判官指冒牌藥對公眾健康構成潛在危險,分判兩人罰款七千及二千元。 記者:羅宇光

四十七歲首被告馬鎮洲,為位於彩頤花園商場及秀茂坪街市地舖兩間藥行的東主;六十三歲次被告伍志豪,則協助馬打理該兩間藥行。兩人被控於去年六月二日,在秀茂坪的藥行管有五百九十片偽冒「必理痛」;首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在彩頤花園的藥行,管有五百五十片偽冒「必理痛」。

功效與真藥相近
辯方律師求情,指涉案冒牌藥由次被告從供應商入貨,但他已失去供應商的聯絡。
律師續稱,化驗所報告指冒牌藥的成份及功效與真藥相近,對人體無害,兩名被告已承認在事件上疏忽,希望法庭能夠從輕發落。
裁判官接納化驗所報告內容,但指冒牌藥無論如何對公眾健康都構成潛在危險,不過考慮撿獲數量不多,因此輕判兩名被告罰款。
海關於去年中接獲「必理痛」持牌人投訴,表示市面出現冒牌「必理痛」,根據持牌人提供的資料,在案發當日派人冒充顧客,同時到上述兩間藥行購買「必理痛」,兩店當時分別由兩名被告看管。

每排價便宜五毫
交易後,海關人員懷疑藥片為贗品,於是表露身份拘捕兩名被告,其後在兩間藥行共搜出一百一十四排「必理痛」藥片,市值一千四百四十元。
次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每排十片的冒牌「必理痛」,被告以八元五角出售,真貨價則為九元。
案件編號:KCCC3262/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