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開政協、人大兩會,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就香港政制發展舉行聽證會。港區人大、政協及中國高官紛指摘民主派議員參加美國國會聽證會是「賣國」,是「仰仗別人鼻息」,香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也認為他們去出席「不恰當」,「對他們的表現表示失望」。林瑞麟說,政改是國家內部事務,外國不宜干預;安民說,「香港的事情只能在中國的大家庭內解決」。
就法理與政治傳統來說,美國國會尤其是外交關係委員會,是經常就外國的內部事務舉行聽證會的。例如,約二十年前,曾就南韓內政舉行聽證會,當時的南韓反對派金大中也出席作證;其後,人所共知,金大中當上南韓總統。中國八九年「六四」後,美國國會也舉行過聽證會,吾爾開希曾出席作證。美國就外國事務舉行聽證會,對執政當局的政策或有影響,但它只是一種聲音,並不是權力機構。
一九八四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時,香港市民有相當多人對中國收回香港主權感到憂慮,也對中國在《聯合聲明》中的承諾不放心。當時,中國官方曾表示,《中英聯合聲明》是國際條約,合乎聯合國備案,受國際社會約束,而且中國在國際承諾方面一向紀錄良好(儘管在對國內人民的承諾方面紀錄很差),以此來穩定香港民心。
一九九二年,美國國會通過《美國——香港法案》,中共雖表示遺憾,但並沒有強烈反對。美國政府表示,這法案是表明美國支持《中英聯合聲明》的決定。
美國國會舉行香港問題聽證會,檢討《美國——香港法案》的實施,有它的法理根據。
相反,香港雖屬中國內政,但中共高層曾多次表示,人大、政協不會討論香港內部事務,因為香港實行高度自治,香港內部事務自有內部機制(如立法會、法院)予以討論及解決。這次,北京兩會破天荒談香港事務,並由非香港民選而是中共官方委任的政委員來帶頭講些破壞香港現有體制的話(比如說要設新的機制去審查議員是否愛國),不但是對特區高度自治的赤裸裸的干預,也是自毀不談論香港事務的諾言。
就對香港政制發展的影響來說,美國國會聽證會頂多只是構成國際社會的輿論壓力,而不會對香港政改發生政治權力的實質影響,但北京兩會是向香港特區授權的中央的會議,它對香港的政改是會有實質權力影響的。因此,來自北京的干預是真實的干預,來自華盛頓的只是言論的干預吧了。
至於講到對香港政改的意見,那麼美國國會與北京兩會則是南轅北轍。美國國會顯然會支持香港的民主,支持香港盡快實現普選;而北京持反對的意見也相當明顯。美國國會信任被中國官方稱為「絕大多數都是愛中國的」香港人,支持我們要當家作主,擁有政治權利的意願;北京則不信任「絕大多數都是愛國的」香港人,不相信愛國者會投票選出愛國者,要設機構去監察民選產生的議員是否愛國。
華盛頓國會中的「非我族類」,與香港人竟然不是「其志必異」,怪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