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過去五年共遺失七十七份高級程度會考及中學會考的試卷,申訴專員公署昨日發表措詞強硬的報告,以「驚訝」及「匪夷所思」等字眼,狠批該局處理失卷程序失當,犯下「五宗罪」,包括不通知考生遺失試卷、未有就失卷責任進行切實調查,以及懲處機制「形同虛設」等。公署直指考評局失職,損害公眾對考試制度信心,建議讓失卷考生選擇重考。 記者:盧文烈
面對公署強烈批評,考評局昨日舉行記者會回應,但沒有向受影響考生道歉。考評局主席顧爾言承認,「重考較公平係好自然嘅講法」,但當中涉及複雜的評核及資源運用問題,局方會作審慎考慮,估計下月會有決定。
申訴專員公署早前就考評局如何妥善保管試卷展開直接調查,發現該局過去五年共約一千萬份試卷中,共遺失七十七份高考及中五會考試卷,當中涉及七十一名評卷員,其中一人在二○○○年即遺失了七份試卷。
公署調查發現,考評局在試卷遺失後只會給予有關考生一個評估分數,但不會告知他們遺失試卷,也不會披露評估依據。公署直指,「感到驚訝的是,考評局並沒有就該局的調查過程及結果保存全面的調查報告」,由於沒有詳細報告,公署未能找出失卷原因,但相信與評卷員及試場主任大意有關。
公署批評考評局沒有通知受影響考生的手法缺乏透明度,與現時的問責管治模式相違背,令人認為該局疏於職守。此外,考評局沒有切查失卷責任誰屬,也沒有訂立懲處機制,按責任輕重作懲處,更是「匪夷所思」。
事實上,曾遺失試卷的評卷員日後仍可獲聘,但若承認疏忽,卻會在隨後三年不獲聘用。公署高級調查主任鄧健章說,評卷員通常不會承認疏忽,懲處機制形同虛設。申訴專員戴婉瑩更指出:「人始終係人,當危急嘅時候通常會顧住自己嘅屁股。」
鄧健章批評考評局失職,損害公眾對考試制度的信心。戴婉瑩更指評定失卷分數的機制「靠估」,對考生不公平,要求讓考生重考及訂立有阻嚇力的懲處機制。
考評局署理副秘書張光源承認,過去數年只有少數評卷員因遺失試卷而受處分,但強調失卷責任不應完全歸咎評卷員,局方將檢討整個處理機制。至於設立重考機制涉及資源問題,單是重擬試題涉款已「萬萬聲」,需作詳細考慮。該局今年起會通知失卷考生,增加透明度。
當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確定遺失答題卷後,將會給予有關考生一個評估得分,方法是根據有關科目其餘試卷所得的分數評分,若有關科目只有一份卷,則會根據考生的校內成績,與其同學在有關考試中的表現作比較而訂出成績,若有關考生不滿結果,可向考評局要求重估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