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銀行助理主任利用職權重新啟動十四名熟客的不活躍戶口,於四年間冒客戶簽署申請支票簿盜款一百六十九萬元,去年八月一名老翁到銀行「打簿」揭發。被告昨於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兩年半,辯方求情指被告為慣性賭徒,以為賭博可以發達,不惜以信用卡套現換取籌碼,導致債台高築犯案。
被告葉玉驥(四十一歲),已申請破產,被告犯案期間於荃灣沙嘴道永隆銀行分行任助理銀行主任。八項欺詐及八項偷竊罪,指他於九九年十月至去年八月期間,先後向十四人作出欺詐及偷竊共一百六十九萬元款項。
案情指,去年八月,一名姓劉六旬事主,拿過去十八年來都沒有使用的美元戶口存摺到銀行「打簿」,發現曾遭人提走二千元美金,銀行調查發現被告監守自盜報警;被告承認重新啟動事主戶口,將其資料印在新存摺簿上,然後冒認簽署提款,被告指犯案為清還賭債及信用卡欠款。
被告承認於過去四年,或冒客戶簽署申請支票簿,從十四名熟客戶口中提款。
案件編號:DCCC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