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消息:深圳平湖鎮一間港資電子廠日前在廠內公告欄張貼一封「揭發信」,內容指有人事部男職員利用職權威迫廠內女子與他上床,否則就會被解僱。揭發信指其中保安部的女孩除了結過婚的無一幸免。三名未婚女保安認為信件令她們蒙受污辱,正尋求法律援助擬控該港資廠誹謗。
日前到龍崗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的三名女保安分別是來自河南的王小姐(22歲)、馬小姐(21歲)以及來自湖北的胡小姐(20歲),她們任職的港資電子廠有一千三百多名員工。
本月一日下午,該廠在員工上下班必經之路的一個公告欄貼出有關揭發信,內容是揭發人事部林姓前僱員的材料。其中一段寫着:「林某不知害了多少良家少女。光保安部的女孩來說,同意和他上床的就留下,並買很多的首飾送給她,不同意和他上床的,他就借故炒掉她們,保安部的女孩除了結過婚的,沒有一個幸免……」而離該信不遠的公告欄就貼有全廠五十二名保安員的相片和資料。
該廠共有七名未婚女保安,她們見信後非常氣憤,立即找到張貼此信的廠方人事部黃姓女職員質問,黃答說是廠方叫她貼的。王小姐等人均認為事件是公然誹謗她們,曾向當地派出所報案,又先後向平湖鎮婦聯以及司法部門投訴,到三月二日下午,王等三人到龍崗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準備控告廠方張貼該信對她們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