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訴訟費用高昂,為人詬病,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工作小組最終建議,司法機構應撰編及公布訟費指標,供大眾參考,但小組並無建議制訂基準訟費及強制大律師和律師公開收費準則,認為有關問題需作進一步諮詢。 記者:謝明明、譚暉
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工作小組,經過四年的檢討及諮詢,昨公布該改革的最後報告書,小組作出一百五十項建議,包括引入多項簡化訴訟程序的措施(見表)。
小組主席陳兆愷法官昨於記者會上指出,期望以間接方法,既減低市民的訴訟費用,又可提高司法程序的成本效益。
至於公眾最關注的訴訟費用問題,小組建議司法機構應撰編及公開訟費指標,即把法庭過往就各類案件所作的訟費判決資料公開,以供大眾參考,並以便法庭以簡易程序評定訟費及解決有關訟費的爭議。不過,小組並不建議制訂基準訟費及強制大律師和律師公開收費準則。
陳兆愷解釋,訟費基準需視乎每宗案件實際情況而定,不能制訂收費表:「呢個應該由自由市場決定,連卡佛同街市都有唔同嘅價,你唔可以將佢哋混為一談,而且小組擔心制訂訟費基準,會被人當為收費嘅下限。」
他又否認小組受兩個律師專業團體的阻力,而不建議強制律師公開收費準則,他強調,小組支持提高有關收費的透明度,但因涉及專業守則及業界的權益,小組認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應進一步諮詢業界及消委會,在保障消費者權益下,也顧及業界專業操守及權益。
工作小組已經將報告書呈交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審閱,陳兆愷估計,最快要兩至三年時間才可逐步落實有關建議。司法機構發言人預期,首席法官本月底會就該報告書發表公布。
大律師公會主席陳景生指出,業界早已因應當事人要求,詳細列出收費資料及訟費預算:「強制我哋公開收費準則,對當事人無實質幫助,因為我哋都要做生意,相信無一個律師會拒絕當事人嘅要求!」
工作小組成員、消委會總幹事陳黃穗表示,該會將與司法機構及兩個律師專業團體繼續討論有關公開收費準則問題,但暫未有具體討論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