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由於投資環境的改善,去年強積金的投資回報都有所改善。有立法會議員趁機出來表示,他們當年表決支持推行強積金制度是正確的,大家不應因前幾年強積金投資出現虧損而反對這項好制度。
聽到這樣的言論,重新挑起了我對強積金的仇怨,非在這個專欄戳它幾刀不甘心。我真不明白,為甚麼那些平時信誓旦旦要為港人爭取自由的議員,竟沒有人敢公然反對強積金。
設立強積金的目的,是為社會上每一個人晚年生活有起碼的保障,但弄到要立法去強制執行,則有違個人意願,令人感到專制橫蠻了。
一個人辛勤努力的成果,理應任由個人全權自行處置,這是私有產權的基本概念,政府憑甚麼強行規定,硬要抽取其中一定的比例,交予政府規定的公司去管理,非到六十五歲以後不可動用。
有人或者會說:這個制度是經由立法會投票通過的,但立法會只有權決定眾人之事,而非個人自己的事。
立法會可決定我要交多少稅,因為稅收是拿來處理社會的事的,我們已把這項工作信託給政府,如果政府要拿我們繳交的稅款去資助貧病無依的老人,我不會有異議。但我個人如何安排自己的生活,包括我的老年生活,則應由我自行決定,只要我沒有妨礙他人,即使立法會也沒權干預。
立法會為甚麼要規定我們,把自己賺來的錢,交給自己不認識、不信任的人去投資呢?我自己一向的投資回報就不比一般的基金經理差,為甚麼硬要我白花這麼高的資產管理費?
我相信,香港有不少人,即使投資能力不如基金經理,也寧願自己決定如何去投資,輸了也心甘命抵,好過輸得不明不白。
事實上,大部份基金經理的表現與大市相差不遠,不懂投資的人大可以買盈富基金之類與指數掛鈎的投資產品,何必一定要迫人們把血汗錢交給別人管理呢?
讀者不妨計一計數,香港有多少就業人口,工作至六十五歲可積累起多少退休金,交給人管理要多少管理費,涉及的利益真是天文數字。難怪當初討論應否推行強積金時,銀行及保險公司等這類得益機構那麼積極四處游說它的好處了。
我真懷疑,整項政策的實際得益,究竟有多少為金融公司奪去?而餘下來給市民的究竟是得多還是失多?
以我接觸到的民意計,無論是老闆還是僱員,大部份都是不贊成強積金的。不知道經常強調民意的議員為甚麼在這個問題上都不喜歡接受民意?
其實,人生不同階段有不同的用錢需要,不一定每一階段都宜拿百分之十的收入儲起來防老。譬如:年輕時,有餘資最好用作進修,作知識上的投資,將來的回報一定好過把錢交給基金經理。
即使是那些沒有那麼上進的人,我認為他們亦有權選擇,趁自己還年輕,神經末梢的感覺比較敏銳時,多去享受一下生活,將來老了,早點死算了。這畢竟是他們自己的生命,他們有權選擇自己的生活。
有人或者會認為這樣的生活態度很危險,強積金就是專為這類人而設的。但即使是相信積穀防老對人民有好處的人,他們也只有權四處宣傳這種理念,而不可以強制人民像他們那樣生活。
因為,容許政府這樣做比老不得好死更危險。毛澤東就是堅信人民公社好,硬要全國人民過公社生活,弄到全國都民不聊生。我真擔心,我們尊貴的議員將來也想出一套人類最理想的生活方法,然後立法強制我們按他們的方式生活。沒有強積金,我們最多不得好死;但如果讓議員操控我們的生活,我們將不得好活,這更為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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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永青 作者為中原集團主席,文章逢星期四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