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鷹星保險一名前任女經理,在職期間以一名客戶名義,冒簽一份報失保單聲明及一份保單退保申請表,終止保險,從中將逾五萬元保款中飽私囊,三年後始被揭發。前女經理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被判即時入獄三個月。 記者:羅宇光
四十三歲女被告李惠珠,前保險經理,報住香港浸信教會赤柱福音堂。辯方律師透露,被告於九四年投身保險行業,丈夫是一名牧師,被告曾於八五年擔任傳道人,從事服務社區工作。她曾協助一名癮君子戒除毒癮,雙方成為好友。
九年前,該名友人計劃在內地興建一間吸毒者康復中心,並借了銀行二十五萬元作籌備資金,被告深感計劃意義重大,於是出任貸款擔保人。詎料對方突然人間蒸發,銀行向被告追討欠款,她花光積蓄亦未能償還,迫不得已才打客戶保費主意。
律師求情指被告誤信他人才干犯本案,加上已賠償保險公司及客戶損失,懇請法庭從輕發落。
裁判官判刑時指摘被告學歷甚高,必然知道使用假文件的嚴重性及後果,但仍處心積慮以身試法,違反對僱主及客戶的誠信,案情十分嚴重須判監。
控罪指被告於○○年八月二十四日,在尖沙嘴環球金融中心的鷹星保險集團,使用一份虛假報失保單聲明及一份虛假保單退保申請表,意圖使保險公司接受該兩份文書而蒙受不利。案中客戶分別於九四及九五年,透過被告購買兩份保險。
去年十月,該客戶聯絡保險公司支付其中一張保單的保費時,發現該保單早於三年前終止。保險公司翻查紀錄,發現被告未獲該客戶同意,冒簽一份報失保單聲明及一份保單退保申請表,終止該項保險計劃,再將保款據為己有,於是報警。
案件編號:KCCC3196/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