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探望三叔,跟他在客廳聊了一會兒,三嬸才歸來。她的舊學生請她吃飯。
「舊學生從事甚麼?」我問。
「大律師。」三嬸答道:「以往他很頑皮,常常挑戰老師的權威。適量的懲罰,確實有助把孩子導入正軌。」她接着講述師生的交鋒。
那年他念小五,三嬸是班主任。上中文課,他不斷騷擾鄰座的同學,三嬸喝問:「你為甚麼不留心上課?」
「我全懂,何必聽你說?」他驕傲地答道。
「好,」三嬸說:「你去黑板默詞語,如果寫對,我放你一馬,否則便罰站。」
他連跑帶跳走到黑板前。三嬸看看課文,着他寫「懲罰」二字,結果他只寫對「罰」字。
「去外面站!」三嬸下令。
「全寫錯,罰站;寫錯一字,同樣罰站。不公平啊!」他申辯。
「也有道理,」三嬸想了想道:「既然兩字中你只寫錯一半,就把懲罰減半吧!改判單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