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名於沙田區學校就讀中二級的男生,因其中一人的朋友投訴遭另一學校的「七金剛」欺負,結伴到該校尋仇,揮動金屬櫈腳毆打兩名無辜學生洩憤。四名被告昨於區域法院同被判入教導所。
暫委法官杜大衛判刑時指出,四被告手持金屬櫈腳結伴到另一學校尋仇,他們沒有確認誰是「七金剛」,卻向兩名無辜學生施襲,干犯嚴重的罪行。雖然其中兩名被告獲沙田區議員兼明愛沙田馬登基金中學的首席輔導員何厚祥致信求情,指他們已遠離壞朋友及在校內表現有進步,但跟法庭索閱的報告內容相反,據報告所述,被告事發後沒有很大的悔意,成績愈來愈差,有被告更與「十四K」黑社會成員有關連,法庭不會因被告年輕而放棄拘禁式的刑罰。
法官認為四名被告適合判入教導所,接受紀律性訓練及監管,以幫助他們遠離壞分子。
四名被告年齡分別十六歲和十七歲,皆為新移民,當中三名被告就讀於明愛沙田馬登基金中學。四人承認兩項傷人及兩項襲擊傷人罪,控罪指他們在去年五月六日,在沙田博康村港九潮州公會馬松深中學外,向兩名男生施襲。
案情指出,事發當日四被告前往馬松深中學門外向學生查問誰是「七金剛」,兩名學生先後否認遭四被告以金屬櫈腳毆打頭和背部,其中一名受害學生頭部受傷須縫九針。警方事後拘捕各被告,據被告稱為替一名曾遭「七金剛」欺負的朋友尋仇。
案件編號:DCCC12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