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同黨判監10年半<br>挾人肉炸彈污點證人囚9年

另一同黨判監10年半
挾人肉炸彈污點證人囚9年

【本報訊】去年三月商人被當作「人肉炸彈」挾往美孚中銀提五百萬贖金一案,法官昨判刑時指被告計劃周詳,但稍有差池便會傷及職員和顧客,幸銀行職員警覺性高,及時清場報警,避免慘劇發生,兩被告罪行極之嚴重。本案任污點證人的被告不適送院,在缺席下被判囚九年,二十歲的同黨則判囚十年半。 記者:陳曉薇

控方表示,污點證人區國偉於前日凌晨,因身體不適由小欖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療,區送院後情緒低落,不能出席聆訊。法官湯寶臣指案件牽涉很多人,惟一再拖延,故決定在缺席情況下宣判,由其代表律師轉告結果。

官讚職員機警
法官判案時指,本案案情極之嚴重,事主被人用槍威脅強行帶走,及後被綁上真炸彈提取贖款,還被帶往觀看試爆,證實炸彈威力,可見案件經過周詳計劃和有組織的犯罪行為,如稍有差池,便會傷及銀行職員和顧客,顯示此案與其他綁架案不同。
法官稱,幸而中銀美孚分行職員警覺性高、臨危不亂,及時疏散顧客報警,避免發生一場慘劇,而事主受傷及有財物損失,故以十八年作量刑起點。
法官續指,考慮區國偉不但認罪,還出庭頂證涉案另一被告,不會抹煞他須面對一定程度性命危險的因素,但不接納他在案中負責駕車的角色屬輕微,故判囚九年,而負責挾事主上車的被告林坤發,角色雖較輕,但他為錢參與綁架,必須負上刑責,判囚十年半。

主犯吊頸身亡
二十歲被告林坤發和三十四歲被告區國偉,被控於去年三月五日,連同其他在逃人士,在違反鄧富勝的意願下,以武力將他禁錮,意圖取得贖金。
至於另涉落馬洲車場大王文金保槍殺案的主犯陳建文,上周在判刑前數小時,在荔枝角收押所犯人倉內,用床單吊頸自殺身亡。另一名被告則於審訊後裁定罪脫。

勒索500萬贖金
案情指,從事停車場、投資公司及酒樓生意的商人鄧富勝,案發日到屯門兆康苑巡視酒樓業務後,在取車時被綁匪要脅上車,帶往一個位於流浮山的停車場,其間綁匪向鄧勒索五百萬元贖金,翌日腰間被綁上土製炸彈的事主,被帶往美孚新邨的中銀取款,事主到銀行後佯裝不適,通知職員報警。
案件編號:HCCC204-2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