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爭取在家教育子女權 - 何洋

蘋論:爭取在家教育子女權 - 何洋

梁志光由於不滿香港的教育制度,由2000年2月起不讓其女兒梁道靈上學,改由自己在家中教導。《教育條例》訂明,不遵守入學令之人士,若未能作出合理解釋即屬違法,最高罰款額為一萬元及入獄三個月。這事件在當時曾引起社會及教育界哄動,最後以梁道靈回到國內繼續學業告終。梁道靈事件提醒家長是否應該爭取在家教育自己下一代的權利。
教育界當然反對。當家長有權在家自行教育孩子,並且很多家長都選擇這樣做時,教育界的利益將馬上受負面影響。
家長方面又如何?多一個選擇總比少一個好。加上很多家長不但教育水平比老師高,而且基於對現行教育制度的不滿,支持是理所當然的。
相信政府亦沒有理由反對把在家教育合法化。若推行在家教育合法化能獲市民普遍響應,用於教育的支出有可能會大幅降低,從而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結論是明顯的,推行在家教學合法化對整體社會有利,教育界的既得利益者不應該反對。
在一個近乎中央計劃經濟模式的教育制度下,容許家長有權在家教育子女就等同於在這僵死的教育制度內嵌入一個退出機制(exitmechanism),這機制有助將競爭引入教育制度內。當教師知道其教席有可能因家長將自行教導其子女而消失時,肯定會加倍努力提升其教學質素,最終令學生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