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子涉嫌向警員放高利貸迫拍裸照還款一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警員在辯方盤問下承認,於○一年七月至十一月案發前,曾三十七次出境前往澳門,亦非每次按內部指引向上級滙報,他又否認有慣性到澳門賭錢的習慣。
年約五十歲的警員陳榮佳昨日接受辯方盤問時表示,他於○一年七月至十一月期間,有三十七次前往澳門的出境紀錄,又承認於○二年三月至六月事發期間,二十一次前往澳門,但否認有到澳門賭錢的習慣。辯方律師向陳展示一張借據副本,印有陳的警員委任證及寫上借款十八萬元,陳否認簽署有關借據,堅稱只借得八萬元,力指借據乃偽造的。
陳作供稱,基於自己的職位,恐怕事件令他失去工作,故當時不想將事件張揚,又因他有壞帳紀錄,故難以向財務公司借貸,亦不好意思向朋友相借,陳以物業向銀行抵押借錢裝修亦遭拒絕。
現年三十七歲的被告余碧偉,否認四罪包括放高利貸、勒索、普通襲擊及傷人。
案件編號:DCCC119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