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香港電訊政策的困局 - 何洋

蘋論:香港電訊政策的困局 - 何洋

正當電訊業第二類互連政策的諮詢進入最後階段,業內普遍期待着該政策漸漸淡出時,政府突然間在上周五推出有關電訊市場的反競爭行為的諮詢文件。該文件詳盡列明電訊管理局將如何應用和執行電訊條例內的反競爭行為條款。
綜觀這份文件,有很多問題值得商榷,但最嚴重的是它暴露了特區政府電訊政策的前後不連貫。在第二類互連政策的諮詢文件內,政府提出的構想是強制性互連政策將在過渡期後取消,若日後電訊商仍需租用網絡,一切以自由市場原則辦事。
可是,在反競爭行為諮詢文件的第35頁,卻指出當有電訊商試圖以其「必須設備」(Essentialfacilities)阻撓新加盟電訊商進入市場時,該行為將被視為反競爭行為。換句話說即使強制租網政策在明天取消,根據這諮詢文件,新加盟電訊商完全可以透過指稱固有電訊商以高價租出網絡,令新加盟者的市場進入成本提高從而減少競爭,以促使電訊管理局迫令固有電訊商改變其反競爭行為。
從原則上看,若這反競爭法條款最後完全通過,其結果就有如第二類互連政策從沒取消一樣!第二類互連政策從前門剛被拉走,轉過頭來這政策又藉反競爭行為指引借屍還魂。如此自相矛盾的電訊政策,試問香港怎能成為世界電訊業中心。